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天津、重庆、石家庄、西安在内的42个地区(城市)入围。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35号)要求,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确定了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并要求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
第二批试点地区(城市)包括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一个计划单列市宁波,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西安等22个省会、首府城市,以及扬州、南通、孝感、佛山等17个其他城市,总计42个地区(城市)入围。再加上2010年7月确定的第一批共12个试点地区(城市),三网融合试点已基本涵盖全国范围。
按照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的阶段要求,三网融合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按照要求,在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将成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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