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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珠联币合”全球婴儿用品股票挂钩型810721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2007年第9期人民币产品结构性理财—A款“珠联币合” 全球婴儿用品股票挂钩型
编号: 810721
目标客户
个人客户
期限
2年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本金保证型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募集期
2007年4月2日— 4月11日
募集期计划发行量
10亿元
扣除销售管理费后的预期最高总收益率(2年)
15%
起息日
2007年4月12日
到期日
2009年4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
销售管理费
0.62%(其中:销售费0.6%,托管费0.02%)
认购起点/追加金额
5万元,追加金额以1千元整数倍增加
提前终止选择权
本产品不提供提前终止选择权(客户端,银行端)
本金保证约定
客户持有产品到期理财本金100%支付
挂钩标的
理财收益与下述股票表现挂钩:
(1)强生制药公司(JOHNSON & JOHNSON,股票代码 JNJ UN),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沃尔特迪斯尼公司(THE WALT DISNEY CO.,股票代码DIS UN),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3)美泰公司(MATTEL INC,股票代码MAT UN),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4)皇家纽密科集团(ROYAL Numico N.V.,股票代码NUM NA),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上市。
期初价格确定日
2007年4月12日
观察日设置

从起息日开始,每月设一个观察日(期):
第一个观察日 2007年5月14日;
第二个观察日 2007年6月12日;
第三个观察日 2007年7月12日;
第四个观察日 2007年8月13日;
第五个观察日 2007年9月12日;
第六个观察日 2007年10月12日;
第七个观察日 2007年11月12日;
第八个观察日 2007年12月12日;
第九个观察日 2008年1月14日;
第十个观察日 2008年2月12日;
第十一个观察日 2008年3月12日;
第十二个观察日 2008年4月14日;
第十三个观察日 2008年5月12日;
第十四个观察日 2008年6月12日;
第十五个观察日 2008年7月14日;
第十六个观察日 2008年8月12日;
第十七个观察日 2008年9月12日;
第十八个观察日 2008年10月13日;
第十九个观察日 2008年11月12日;
第二十个观察日 2008年12月12日;
第二十一个观察日 2009年1月12日;
第二十二个观察日 2009年2月12日;
第二十三个观察日 2009年3月12日;
第二十四个观察期 2009年4月9日及其前4个连续交易所营业日。

相关术语界定
(1)收盘价:指每支股票在相应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的交易收盘价格;
(2)期初价格:指挂钩股票在期初价格确定日的收盘价;
(3)第二十四个观察期期末价格:指第二十四个观察期内挂钩股票5日收盘价的平均值;
(4)股票最终涨幅:指第二十四个观察期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 1。
理财收益率确定条件
理财收益率确定条件为:
(1)若4支挂钩股票均在至少一个观察日(期)的收盘价(第二十四个观察期期末价格)曾大于或等于各自期初价格的115%,则客户2年理财总收益率为15%;
(2)否则,客户2年理财总收益率为4支挂钩股票最终涨幅的最低值,保底收益率为0%
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按以下公式计算:
理财收益 = 人民币理财本金×理财收益率
本金返还及利息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
工作日
纽约、北京、阿姆斯特丹工作日
计算行
中国工商银行
违约终止
客户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视为违约。客户申请全部或部分违约终止本产品时,违约终止部分没有收益,并须向银行一次性缴付相当于违约终止金额6%的违约金。起息日开始后每个月第1个工作日,客户可到我行网点申请违约终止理财产品。
税收约定
投资理财收益为未扣税收益
其他规定
  如果在任一观察日出现挂钩股票的市场中断事件,则该股票的观察日将根据以下市场中断事件条款顺延;如果在第二十四个观察期内出现挂钩股票的市场中断事件,则产品到期日将根据以下市场中断事件条款顺延。
  如果在任一观察日出现股票潜在调整事件或其它市场特殊事件而无法获得挂钩股票价格,则工商银行有权根据以下股票调整条款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股票的价格。
  客户购买本产品日至起息日之间,投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于起息日计入投资本金。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人民币资金不计利息。
  在存续期内,客户资金除获得约定的理财收益外,不另外计息。
  产品募集期内不接受违约终止。

  二、市场中断事件
  市场中断事件是指,就任何个股而言发生或存在:
  1. 在该个股相关估值时间结束前一小时内的任何时间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交易中断;
  2. 在该个股相关估值时间结束前一小时内的任何时间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交易所中断;
  3. 在该个股所在交易所发生提前收市。
  如果市场中断事件发生,则
  1. 若对于本理财产品的某一挂钩股票,在任何观察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则该股票的观察日将向后顺延至最近一个没有出现市场中断事件的该股票上市交易所营业日;
  2. 本理财产品中任一挂钩股票在任何观察日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并且该事件持续8个该股票上市交易所营业日或更长时间,则计算行有权在该第8个该证券交易所营业日(不论该日是否发生市场中断事件)以合理的方式核定该挂钩股票的价格。

  三、股票调整条款
  (一)潜在调整事件。
  发生潜在调整事件会对股票的内含价值造成影响,计算行将对股票的期初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潜在调整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个股发生拆股、合股或重新定义股票类别。
  2. 发送现金红利、股票股利或配发证券于该股票持有人。
  3. 股票回购。
  4. 其他会对个股的理论价格产生影响的事件。
  (二)特殊事件。
  1. 特殊事件包括合并、收购、资不抵债、停止上市或国有化等。
  (1)合并事件包括:任何对产业类别的重新区分或导致股票所有权发生不可撤销转移的事件;与其他企业发生合并的事件(合并后公司仍然存在,且合并未对其已发行的股票造成任何影响的事件除外);其他对股票的购买或接管等导致股票所有权发生转移或构成不可撤销的转移承诺事件。
  (2)收购是指接管、换股或其他会导致任何机构通过有偿支付或其他方式,取得或有权利取得被收购公司超过50%低于100%具有投票权的股份。
  (3)资不抵债指自愿或非自愿被清算、破产、无力偿债、解散或任何影响该公司的类似行为,包括:公司的所有股票被要求转移至受托人、清算人或任何类似的官方人员;股票持有人受法律限制无法转移公司股票。
  (4)停止上市指股票因任何原因(除合并事件外)停止在相关交易所上市,且之后未能在该国内的任意交易所重新上市。
  (5)国有化指所有公司股票或所有资产或分支机构资产被国有化、征收或要求转移至政府机关、管理机构或个体。
  2. 在发生特殊事件的当日或之后,计算行依照善意的原则与替换个股挑选原则挑选股票,选择替换的连接个股(替换个股 )取代连接个股篮中受影响者(被替换个股),决定替换个股替换原连接个股的日期(替换日)。
  3. 依照下列公式决定替换个股的期初进场价:
  替换个股期初价格= A × (B / C)
  其中:A 是指替换个股在替换日当天的正式收盘价;
  B 是指被替换个股期初价格;
  C 是指被替换个股在替换日当天的收盘价。
  4. 替换个股挑选原则:替换个股为新加入股票篮个股,该个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不得为原连接股票篮中的个股;
  (2)必须与被替换个股属于同一产业属性;
  (3)市场价格必须能与被替换个股相比较,且必须与被替换个股拥有相当的国际知名度。
  计算行在挑选及替换个股时,只要秉持诚信原则履行计算行义务,则当替换个股的股价出现变动影响本产品的获利表现时,计算行无须承担责任。

  四、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按以下公式计算:
  理财收益 = 人民币理财本金×理财收益率
  若4支挂钩股票均在至少一个观察日(期)的收盘价(第二十四个观察期期末价格)曾大于或等于各自期初价格的115%,则客户2年理财总收益率为15%;否则,客户2年理财总收益率为4支挂钩股票涨幅的最低值,保底收益率为0%。

  五、收益及本金支付安排
  1. 持有到期理财收益及本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T+5)将客户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2. 违约终止理财资金支付:
本产品不提供提前终止选择权(客户端,银行端)。客户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视为违约。客户申请全部或部分违约终止本产品时,违约终止部分没有收益,并须向银行一次性缴付相当于违约终止金额6%的违约金。起息日开始后每个月第1个工作日,客户可到我行网点申请违约终止理财产品。如客户按照约定期限申请违约终止,工商银行于收到违约终止申请后的第5个工作日将扣除违约金后的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六、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七、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存在投资风险,客户应在投资本理财产品前审慎评估风险,并须确保已经了解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及所涉及的以下风险:
  1. 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那么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2. 投资风险:本产品最终收益率取决于挂钩股票的市场表现,如果在观察日(期)内,未满足预期最高收益率支付条件,则产品收益有可能低于同期限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甚至为零。
  3. 流动性风险:客户及银行均无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需考虑持有本产品到期。如果客户要求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本产品则被视为违约,按前述客户违约终止条款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客户将损失本金的违约金部分。
  4. 到期日顺延风险:如果在第二十四个观察期内出现市场中断事件,则相关观察日期按约定条款会分别向后顺延至其最近一个交易所营业日,这将导致本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期限的延长。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客户应密切关注我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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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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