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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继续代理税务系统车辆购置税业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函,决定继续委托工商银行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至明年6月30日。

        在今年上半年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中,工行各级行机构、会计部门紧密协作、积极配合,确保了全行系统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顺畅运行,受到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和纳税人的充分肯定。截至2005年4月,全行系统共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76.29万笔,金额111.58亿元。在工行开立车辆购置税专户的征收单位1546家,占征收单位总数(1848家)的84%。

  鉴于工商银行在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中所做的优质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车辆购置税专户使用期限,继续委托该行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代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不仅在传统结算业务领域与国税系统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还将进一步带动该行金融产品在银税业务合作领域的应用,为推动银税合作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转自总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