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5]272号)的形式正式就工商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建并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工银报[2005]132号)进行批复,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全继承原工商银行的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员工;同意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作为发起人的资格;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80亿元人民币,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各持总股本50%的股份;核准工商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核准工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经营管理层主要成员的任职资格;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公司章程。(转自总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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