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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增强型新股申购产品830003说明书的信息
 

  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和投资需要,根据产品说明书中“中国工商银行有权调整说明书并保留解释权”的约定,我行对2008年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强型新股申购(产品代码:830003)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在投资对象中增加了 “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同时将“投资限制”进一步明确为“本产品投资于同一受托人设立的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优先份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20%;如有超过,应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考虑到股权质押融资信托和股权回购信托等投资品已纳入产品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时没有必要再做信息披露,因此删除了“理财产品临时信息披露”中的第2条“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理财产品参与了股权回购投资,则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不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对与股权回购相关的标的股票、质押价格等要素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上进行公告”。
  3、在风险提示中增加了“管理风险:不排除工商银行、信托计划受托人与相关运作机构,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因素的限制,对本理财产品及相关信托计划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使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和“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资债券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而产生巨大市场风险;所投资的贷款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购信托不能有效进行处置;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债务人信用违约风险;投资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产生亏损等)造成理财产品到期时/实际终止时导致理财产品的收益偏低甚至造成损失的情况。”

  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在下一个赎回日后生效。如果投资者不接受产品说明书的调整,可以在开放日赎回全部理财产品份额。调整后的说明书详见附件。

  附件1:2008年第2期增强型新股申购人民币理财产品830003说明书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注: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数据以实际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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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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