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2009年1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我行2009年1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调整为1月4日,理财产品的开放日均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工作日进行顺延。
注:新股申购、类基金等涉及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的工作日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交易所同步调整。
特此公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数据以实际网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