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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方之珠一、二、三、四期产品兑付日期的公告
 

  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规定,8月6日由于香港地区遭遇台风,金融机构停业,改为临时假日;以及8月8日北京地区因奥运放假一天,导致产品兑付日期相应顺延两个工作日。更改后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开放日
相应兑付日期
东方之珠一期
2008年8月4日
2008年8月15日
东方之珠二期
2008年8月1日、4日
2008年8月14日
东方之珠三期
2008年8月4日
2008年8月18日
东方之珠四期
2008年8月1日
2008年8月13日

  特此公告。

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

  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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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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