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强型新股申购(产品代码830003,以下简称“本产品”)成立于2008年1月25日,截至2009年3月30日,本产品已实现可分配收益17,593,089.89元,每单位净值为1.0759,较成立日,累计实现年化收益率6.44%。
本产品成立以来,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称“本产品管理人”)在管理上密切跟踪市场信息,审时调整投资品配置,稳定地提高了产品收益。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产品管理人决定以截止2009年3月3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产品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红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产品份额派发红利0.6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9年4月15日 2. 除息日:2009年4月15日 3. 红利分配日:2009年4月17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4月15日除息后的产品单位净值转换为产品份额数。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产品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4月17日自理财托管账户划出。投资者可于2009年4月20日起办理查询。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产品份额数将于2009年4月17日直接计入其理财账户,投资者可于2009年4月20日起办理查询。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1. 本产品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产品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注意事项 1. 本产品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理财产品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工行网点或网银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工行网点或网银办理变更手续。 2. 欲了解本产品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进行查询。
七、风险提示 本产品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资产,但不保证本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产品前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
注: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数据以实际网点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