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回购到期邮寄操作办法
 
 


  商业汇票回购到期邮寄操作办法是指其它金融机构(卖出回购方)在与票据营业部(买入返售方)办理的回购商业汇票到期后,将款项划入票据营业部指定账户后,由票据营业部依据双方事先订立的"委托协议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机要局专递系统,将卖出回购方回购的到期商业汇票送达卖出回购方的一种方式,是原有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和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回购)业务的补充。
适用对象:
  与票据营业部办理商业汇票回购业务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办法特点:
 ●合规性:交易的商业汇票满足我部回购业务真实性、合规性要求。
 ●一致性:返售方邮寄的到期商业汇票应与回购方办理回购时提供的商业汇票一致。
 ●安全性:对尚未到期的回购商业汇票,必须做到安全保管。
 ●协作性:在商业汇票邮寄过程中,返售方与回购方应随时联系,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业务办理流程:


提示:邮件在途过程中,协议双方应保持联系。如果超出正常邮寄期限,回购方仍未收到票据,返售方将主动与回购方指定的有权签收人联系,并立即向当地邮政特快专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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