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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行 > 最新业务 > 小企业金融业务 > 个人贷款业务 > 个人房屋抵押综合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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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是借款人以本人或配偶名下唯一个人住房提供抵押担保,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开办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在25(含)-60(含)周岁之间。
  (二)具有固定工作单位,在本单位工作至少满一年的正式在编人员。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四)我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评定的客户风险等级C级(含)以上,且该笔贷款申请评分不低于该地区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评分风险控制分值。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无不良记录。
  (六)具有真实、稳定、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能够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对借款人家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拟申请贷款的个人或家庭月贷款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控制在50%(含)以下,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55%(含)以下。对借款人家庭月收入在2万(含)元以上的,拟申请贷款的个人或家庭月贷款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70%(含)以下,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75%(含)以下。其他类个人消费贷款收入还贷控制比例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七)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产抵押。
  (八)有明确、合法、合规的贷款用途。
  (九)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十)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利率信息
  个人房屋抵押综合消费贷款利率在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结合市场状况、客户风险情况合理定价。

  四、常见问题
  个人房屋抵押综合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0年。贷款金额最高300万元。

  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