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2日 16:4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
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广西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2016 年 9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受
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董事陈爱玲女士为傅利泉先
生的配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司杭州小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董事陈爱玲女士为傅利泉先
生的配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小华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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