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4日 15:4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川信·绿色轩雨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四期于2013年8月23日正式成立,共计划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28,900,000.00元(大写贰仟捌佰玖拾万元整)。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若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该期信托单位所对应的信托贷款全部本息且经受托人书面同意的,则该期信托单位提前终止。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相关约定。
按照信托文件相关约定,本期信托计划已满足到期终止的条件,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期信托计划于2015年8月23日到期终止,我公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进行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清算分配,现具体公告如下:
1、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信托利益,其分配方案为:
单笔认购信托单位金额 年化收益率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 9.5%
300万元≤认购金额<800万元 10.6%
800万元(含)以上 11.2%
2、我公司将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的本金和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特此公告。
信托执行经理: 郑华
Tel:028-86200796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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