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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08月29日 20:3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除以前年度延续到报告期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外,公
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以及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
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
2、本次委托理财主要投向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
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贾生华、邱妘、蒋岳祥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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