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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托·成都国韵村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公告
2015年08月19日 17:35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司发起设立的“长安信托·成都国韵村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至第三期分别于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30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项下我司以第一至第三期募集的14987万元资金向成都国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奥”)发放项目贷款,为确保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本息的偿还,成都国奥置提供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航林路396号的“成都国奥村”项目的12栋、34-36栋、48栋、52栋、53栋、54栋住宅、商业房产及342个车位作抵押担保,抵押物评估价值为21477.4万元。根据我司与成都国奥签定的相关合同约定,成都国奥应在2015年10月20日前追加我司认可的“成都国韵村”项目的评估价值不低于【8522.6】万元的部分住宅、商业房产作抵押担保;成都国奥应在2015年10月20日前提供我司认可的“成都国韵村”项目评估价值不低于【4293.7】万元的部分住宅、商业房产抵押置换原抵押物中的342个车位;此外,在置入抵押物价值不低于置出抵押物价值的情况下,我司可配合抵押人办理相关的抵押物置换手续。
现成都国奥已按合同约定向我司追加评估价值为8522.6万元的“成都国韵村”项目的房产作抵押,并以评估价值为【4293.7】万元的“成都国韵村“的房产置换原抵押物中的342个车位,另以评估价值为2607.7万元的“成都国韵村”项目的房产置换原抵押物中评估价值为2552.8万元的房产,上述抵押物追加及抵押物置换手续已于2015年7月10日在成都市双流县房管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因上述事项涉及担保措施变更,特此向您进行披露。我司将在后续期间管理中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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