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服务能力,满足法人客户投资理财需求,工行厦门分行自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开办代理法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
据介绍,该行新推出的代理法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是指借助工商银行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共同构建的二级交易系统,根据法人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贵金属交易、资金清算及实物交割活动。代理的贵金属品种包括黄金、白银、铂,交易方式包括现货业务和递延(延期)交收业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客户拥有网点柜面和网上银行双重服务渠道,业务操作方便快捷,资金清算准确及时,实物交割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