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进一步拓宽了险资境外投资范围。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拓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受托投资范围,将其受托集团内保险资金投资境外的市场,由香港市场扩展至《细则》允许的45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市场;其次,扩大境外债券投资范围,将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应具备的信用评级由发行人和债项均获得BBB级以上的评级调整为债项获得BBB-级以上的评级,以符合国际投资惯例;再次,增加香港创业板股票投资。2012年发布的《细则》放开了香港股票主板市场投资,经过两年多的运作,保险机构境外股票投资取得了一些经验,此时,放开香港创业板投资,能够给予保险机构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有助于优化境外股票资产配置。同时,由于香港创业板很多上市公司的实际业务在境内开展,放开香港创业板股票投资,也符合党中央及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记者了解到,3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公募基金获准直接投资港股,港股迎来大量流动性支持。短短几天后,保监会又送出了更大的“礼包”。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险资金额比公募基金大,同时保险资金投资更为自主,所以放开险资投资香港创业板比放开公募更激进并且更有“杀伤力”。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末,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余额为239.5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65.8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1.44%,比2012年末增加142.55亿美元,增幅为146.96%。保险机构逐步开始保险资产全球化和多元化配置,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活跃度与影响力日渐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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