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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法律界人士称存贷比取消需待银行法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15微型金融国际研讨会上表示,鼓励多种机构、多种业态的微型金融组织发展,实现监管方式从“严准入+松监管+无退出”向“公平准入+适度监管+市场化退出”转变,进一步释放微型金融的供给潜力。央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透露,央行正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将对其放贷业务实行牌照管理。

  小贷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潘功胜表示,中国微型金融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在厘清认识、完善政策、健全基础设施的同时,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负面清单和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要求,按照适度、分类监管的原则,鼓励多种机构、多种业态的微型金融组织发展。

  小贷公司是微型金融的典型代表之一。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针对小贷公司业态逐渐丰富和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监管思路不宜一刀切,而是要实施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正向激励。对经营稳健、符合支农支小政策导向的,要在业务范围、经营地域、融资渠道上给予更多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对优质小贷公司放宽融资渠道和比例显著,允许通过借款、发债、资产转让、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同时,要对高风险小贷公司实施更严格的监管,限制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健全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

  (作者:陈莹莹)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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