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投资银行

您所在的位置:
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发专项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鼓励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融资。

  《指引》指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债贷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指引》明确,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将《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原则上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 75%;主体评级达到AAA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80%。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5-04-1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