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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夫妻的养老规划
 

  案例:

    家庭情况介绍:王先生今年42岁,某大型超市副总;妻子张女士系独生女,39岁,某企业会计;夫妻二人有一个14岁的女孩,目前正在读初中。家庭年收入28万元左右。夫妻二人收入较为稳定,有房产两套,一套自住,另一套进行出租,每月租金2000元。出租房为银行按揭购买,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房贷1500元。家庭轿车一部,价值20万元,无车贷。每年除家庭各项支出外,年底银行存款15万元左右。夫妻二人均有社保,尚未购买过商业保险。

    案例分析:

    首先,从该家庭财务状况上分析,王先生家庭收入较为稳定,除各项支出外,每年都有充足的资金结余。资金结余主要存至银行,没有进行理财规划,造成空闲资金浪费。虽然目前还有房贷,但房屋租金用于还贷绰绰有余。孩子尚小,家庭目前没有大项支出,具有购买商业保险的能力。按照标准普尔家庭资产分配原则,保费支出为家庭年收入的20%为宜。所以,王先生的家庭年缴保费额度可以在3万至5万元之间。

    其次,王先生与妻子目前收入稳定,有较高的生活品质。若单纯依靠社会保险没有其他方式做补充,退休后很难保证目前的高品质生活。加之夫妻二人只有一个孩子,未来靠子女养老压力较大。综合考量,该家庭具有潜在的养老需求。王先生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工作压力较大并且常有应酬,存在一定的意外和健康风险。

    再次,张女士39岁,虽然工作相对轻松,但正处于女性疾病高发年龄。作为家庭的独生女,除了抚养孩子外还担负着照顾父母的重任,个人的意外和重疾保障需要有效规划。王先生夫妻二人事业成功,由于工作繁忙加之缺乏保险专业知识,目前尚未进行有效的家庭保障规划。根据家庭实际需求,首先为夫妻二人进行养老金规划。考虑到王先生潜在的意外和健康风险,应相应地做意外、重疾和住院费用方面的规划。针对张女士的实际情况,除以上保障外,为将来能够减轻子女的负担,还要做好住院津贴方面的规划。

    推荐保险计划:

    王先生:增加养老金保障,关注个人健康

    通过商业保险的有效补充提高王先生未来养老金的保障,以保证其晚年生活品质,减轻子女负担。对其家庭闲散资金通过不同理财方式合理安排,获得更好收益,也为高质量的晚年生活奠定基础。随着年龄的增加,人的身体状况往往不容乐观,加之王先生工作压力大,又经常出差,潜在健康风险较大,可通过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费用补偿解决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体现对家庭的爱心与责任(保险计划见表一)。

    保险责任:

    一、生存金

    1.犹豫期满即给付基本保额的10%;

    2.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加累积红利保额之和的5.5%;

    3.60岁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加累积红利保额之和的10%。

    二、身故、全残金

    一年内因疾病:退还已交保费并扣除已领取的生存金;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的现价。

    三、豁免保费

    投保人60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豁免续期保费。

    四、万能账户价值

    保险期间内,生存金不领取可以进入万能账户,以日单利方式进行二次增值;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自由领取和追加,期满时客户可一次性领取万能账户剩余价值。

    五、满期保险金

    81岁时,返还所交保费,加万能账户价值、终了红利。

    六、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导致重疾,返还保费,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重疾,给付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32种重大疾病)。

    七、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给付1万元,若上一保单年度无理赔,续保时保额增加20%。

    八、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航空意外500万元;铁路、水运意外30万元;公路意外30万元;私家车意外30万元。

    张女士:关注女性幸福养老,健康医疗全面呵护

    张女士的保险计划为20年期,合同期满时,张女士59岁,孩子34岁,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她本人的养老金和孩子的创业金,也可用于补贴父母生活,可谓一举三得。在解决重大疾病和住院费用补偿问题后,还增加了意外住院补贴医疗保险。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可进一步提高其身价保障,使保障更加全面(保险计划见表二)。

    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给付后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年内退费;18岁前,累积已交保费的1.05倍与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给付后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累积已交保费的1.05倍与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18岁后,2×(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给付后合同终止。

    四、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导致重疾,返还保费,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重疾,给付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32种重大疾病)。

    五、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给付1万元,若上一保单年度无理赔,续保时保额增加20%。

    六、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单上载明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日额。在一个保险年度住院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七、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金

    一般意外与残疾给付基本保额;水路交通意外给付基本保额的3倍;航空意外给付基本保额的5倍。

    推荐方案点评:

    以上方案是根据王先生家庭目前的情况,综合了家庭收入、潜在保险需求及保险支出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从规划晚年生活、提高养老品质入手,到增加重大疾病保障和住院费用补偿及提高夫妻二人身价保障全面设计而成。既保障了个人养老,也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还照顾到了父母的生活。在不影响正常生活支出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增加了家庭保险保障。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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