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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调整养老金制度结构 推动中国版401(k)计划
 

  证监会研究中心、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在中国证券报发表题为《推动养老金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的良性互动》的文章指出,未来我国基本养老金缺口将达到几十万亿,国家财政将难以负担。应抓住我国经济尚处于较快增长阶段这一宝贵时间窗口,及时厘清政府、企业、个人的养老责任,建立当今世界主流的三支柱养老模式。

  三支柱养老模式中,第一支柱为公共养老金,提供参保者最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激励每个人在工作阶段不断积累,企业匹配一定比例的资金,同时这些资金通过参与投资保值增值,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并实现自我累积,成为养老金体系的核心支柱,以确保社会的养老安全。历史数据表明,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第二支柱养老金长期回报率都在年均6%以上,我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过去十年平均实现了8%以上的年回报率。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

  目前,现行的“统筹加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结余规模为2.4万亿人民币,基本上属于第一支柱的范畴,也基本上不参与投资。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规模为0.48万亿人民币,两者的比例为83%:17%。而第三支柱至今几乎为空白。

  纵观各国养老金制度的变迁,建立三支柱的养老金模式并分别按照不同的模式进行投资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加快养老体系改革、促使养老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对于实现全社会养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对于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促进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也影响深远。

  文章提出,我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重点,一是要建立真正的第二支柱,推动中国版的401(k)计划;二是养老金要参与资本市场,通过投资保值增值,实现自我生长。

  首先,可以考虑通过划拨国有股权、国家财政支持等渠道,补充个人账户的资金缺口;其次,将个人账户划转至第二支柱,并按照第二支柱的模式进行投资管理,和企业年金共同构成实质性第二支柱,进行专业化、多元化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和自我积累;再次,随着第二支柱不断积累和规模扩大,在保持总的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考虑降低社会统筹部分的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济社会活力。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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