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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
2016年03月24日 20:3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将听取《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列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现将股东大
会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 时 4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5 日;
3.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详见附 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8.出席对象:
①截止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
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
备性。
2、会议议案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签署的议案》;
(9)听取《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
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
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
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
证及股东帐户、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和 8 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 9
时至 11 时半;下午 3 时至 5 时。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 B 栋九楼本公司办公
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4.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
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附 1:2015 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 时 40 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
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意”、
“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附 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
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4
2.投票简称:万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
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委托价格
议案
序号 (元)
100 总议案 100.00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5 《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 6.00
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签署
的议案》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
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
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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