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9日 17:34
认购起点人民币100万起,按照1万元整数倍增加
推介期
发行规模人民币60,000万元
产品期限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100万(含)-300万(不含),9.2%/年; 300万(含)-1000万(不含),9.5%/年; 1000万(含)以上,9.7%/年
分配方式本信托项目运行期间,每年的12月15日,受托人向信托受益人进行一次信托收益分配,信托项目终止时进行最后一次信托收益分配及本金返还。
资金运用用于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湘潭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续建设。
风控措施
商务区开投和保税区开投以其合法持有的5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为12.66亿元,本金抵押率低于50%,均为国有出让地,土地性质为“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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