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03月24日 20:17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材料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调整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专题论述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证券发行工作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工作在实施时间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调整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预约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披露 2015 年度报告(含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安排,经 2016 年 4 月中旬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之后,预计公司完成权益分派的时间将持续至 2016 年 4 月下旬。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泰山玻纤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 7 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16,814.17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募集配套融资”)。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并募集配套融资的批复,并已经启动发行程序,其中泰山
 玻纤 100%的股权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综合考虑公司和泰山玻纤经营需求,为尽早实现对泰山玻纤相关业务的整合、保
 障对泰山玻纤新建项目建设的持续资金支持,公司需尽快实施完成本次重组并配
 套融资的证券登记、发行工作,预计相关工作完成时间为 2016 年 3 至 4 月期间。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
 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
 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证券发
 行工作与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在实施时间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
 优先保证本次重组并配套融资的证券发行工作实施完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建议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同时,公司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 2015 年
 度和 2016 年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 201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仅适用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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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表决按照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进行。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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