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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5年07月28日 02:3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
审查和必要的沟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且构
成借壳上市,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伟建 贾叙东 黄新国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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