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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鑫信托-鑫农1号集合信托”C类信托单位延期事项的公告
 
  
    2015年07月17日 18:3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司发起设立的“华鑫信托·鑫农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月16日依法成立。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单位期限为18个月。   
    根据《华鑫信托·鑫农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第11条约定,我司决定将本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单位期限延期【6】个月至2016年1月16日。延期期间,受托人亦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单位。 
    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司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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