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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赵俊山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2017年01月16日 15:16
    
    关于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赵俊山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经查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赵俊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1月10日至11日,赵俊山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42.83元,交易金额856,680元。赵俊山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中有关“从即日(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赵俊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3.8.1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赵俊山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重申: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2月2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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