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5日 00:08
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拟对聚乙烯醇(湘维)电子交易合同及交收办法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参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意见,敬请广大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现货企业和业内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8月3日,请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022-24466725
传真:022-24466707
邮箱:penglin#boce.cn(#替换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聚乙烯醇(湘维)现货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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