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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示
关于调整大宗商品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16年09月07日 17:25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
为防范交易风险,经交易市场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起,对大宗商品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大圆银和大圆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统一调整为100%。
请会员单位向交易商做好告知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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