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预发行(试点)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上证发〔2013〕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续发一)(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在本所交易系统开展国债预发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期限为10年,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证券简称为WI151610,证券代码为751810.
三、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采用价格招标申报,基准价格为100.71元,参考久期为8.35年.
四、本期国债招标日为2015年8月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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