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2日 16:3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免去闫清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现对上述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空缺一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文广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 2017 年 11 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补选董事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因闫清军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经我们审查,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免去闫清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6 年 9 月 1 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戚向东 刘继伟 韩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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