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1日 00:1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精神,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精神,针对当前
资本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同时鼓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当时期增持公司的股票,以稳定公司
股价;
2、在法律法规许可情况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全力采取各种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3、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充满信心,同时深知维护一个长期稳健繁荣的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乃至整个实
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通过实际行动坚决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
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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