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6日 11:46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华鑫信托·鑫普2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成立日为2014年12月26日,信托计划期限自该日起计算,期限24个月,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壹亿叁仟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31,600,000.00元)。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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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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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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