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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债转股债券规模不能超股权金额的七成
2016年12月26日 15:03
发改委公告,日前,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根据该指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银行债权转股权项目,债转股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债转股项目合同约定的股权金额的70%。另外,发行人可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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