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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15年07月29日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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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其余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张居适、金志霄 
            2015年 7月 27日(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同意:
        寿苗娟                    赵光鳌                
     
     
    金志霄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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