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债券

您所在的位置:
和顺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14日 12:3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聘任徐
    书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公司董事长姚建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
    拟聘任徐书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二、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
    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三、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徐书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周定华
    朱兆斌
    袁文雄
    签字日期: 2016 年 12 月 13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