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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的函
2015年08月27日 22:4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前认可的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
议的《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
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认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钟田丽 王 君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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