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22:41
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宝硕置业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
产基础法(即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
司拟实施转让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事宜涉及
的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报告的评估委托方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
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
者为与本评估所涉及经济行为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
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硕股份)
营业场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 1069 号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注册资本:人民币 47,660.25 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7356
主要经营范围:聚氯乙烯塑料板、聚乙烯塑料硬管、聚丙烯塑
料硬管、聚氯乙烯塑料硬管、其他塑料硬管;塑料制管子接头、塑
料制管子肘管、塑料制法兰、其他塑料管附件;聚乙烯塑料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宝硕置业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股东和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根据《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宝硕股份
拟转让持有宝硕置业的股权。本次通过对宝硕置业股东全部权益的
价值进行评估,为宝硕股份实施以上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宝硕置业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流动负债。其账面资产总
额 136,161.66 万元,总负债 147,492.77 万元,净资产-11,331.11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委托评估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5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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