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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07月09日 22:4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王友林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及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且增持不少于其近六个月内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 10%,本次
增持属个人行为。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保持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加强投
资者关系管理,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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