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20日 18:40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建信信托-优债发展六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拟募集信托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本信托计划拟分期募集。截至2015年7月9日,信托计划项下第一个信托单元的全部信托单位以及第二个信托单元首期已募集完毕。其中,第一个信托单元募集信托资金5亿元,第二个信托单元首期募集信托资金1亿元。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7月9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持有的不超过10亿元应收账款,并由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其日常运营。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的相关事务。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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