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5日 20:4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股票简称:思美传媒,股票代码:002712)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未确定,为防止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思美传媒,股
票代码:002712)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
确定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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