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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家联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14日 12:38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家联合”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朱房路
66 号顺事嘉业创业园 A 栋 8 单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明家联合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
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濛、陈辰等 14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
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0.7 万股,回购价格为
11.661 元/股。公司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注销的相
关规定,且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离职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白华 于海涌 谷虹
2016 年 12 月 13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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