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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培训情况报告
2016年12月27日 21:0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负责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晖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对春晖股
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现场培训。
一、现场培训情况
实施本次培训前,浙商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春晖股份发出了关于本
次培训的通知。
本次培训主题为:1、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现场培训中,浙商证券主要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信息披露、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为主线,结合目
前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及案例,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过程中,浙
商证券对培训对象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现场培训后,浙商证券提请因故未参加培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
次培训讲义,并建议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保荐机构沟通或向监管部门汇报。
二、现场专项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重大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相
关政策及其要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小丽 苏永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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