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03月24日 19:5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否决或修改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文财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3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43,019,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3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43,012,51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3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04,17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8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
 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8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张爱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 意 股 份 数 : 543,019,995 股 。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 :
 12,404,174 股。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苗丁、李一帆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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