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9日 11:37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川信·武汉CBD泛海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信托计划第二期已具备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于2015年8月18日募集成功并正式成立。
本期信托计划共有委托人1位,签订信托合同1份,申购资金规模为:人民币肆亿肆仟万元整(小写:¥440,000,000.00元),信托期限为2015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
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审慎处理信托的各项事务,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请您妥善保管信托文件,同时,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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