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0日 23:2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
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
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天涛 李存慧 周洪波 林中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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