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03月24日 19:5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4 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706,51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496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3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9 人,拥有及代表
 的股份为 706,552,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98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06,552,8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
 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35,0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相应条款的议
 案》
 表决结果:706,552,8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
 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706,517,8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4,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
 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
 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
 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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