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7日 20:0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43)。
2、召开时间:2016年4月7日(周四)下午14:0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15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陈礼标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45,552,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7,105,015股)的15.866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46,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68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9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6,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7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 《关于提名李坦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52,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85,722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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