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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14日 12:37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 201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
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关联人均
在审议过程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体
现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饶育蕾 刘玉强
2016年12月13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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