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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宇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51 号)文件精神,维
护证券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湘江产
业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483.6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湘江产业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湘江产业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湘江产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湘江产业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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