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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30日 22:32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内容,是基于对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进行
了谨慎考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两项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辉
王瑛
蔡东宏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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